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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川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吴川市枷榄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竞争性磋商

时间:2023-06-29 18:39:29浏览次数:


吴川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吴川市枷榄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吴川市枷榄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湛江开发区乐山东路35号银隆广场A17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 标的内容一览表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S2023ZC003

项目名称:吴川市枷榄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954097.54

最高限价(如有):954097.54元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吴川市枷榄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2. 标的数量:1项

3.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编号:ZS2023ZC003

(2) 

标的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

吴川市枷榄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1

954097.54

(3)简要技术要求:水库位于吴川市塘缀镇石埠村,集雨面积 0.38km²,总库容 33.87 万 m³,是一宗以农业灌溉为主,结合防洪等综合利用的小(2)型水库。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4)其他: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建筑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采购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采购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初次报价响应文件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初次报价响应文件提供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并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及响应供应商为其购买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①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壹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从开标之日起未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总承包级(或以上)或工程专业承包级(或以上)资质。

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交对接证明文件或截图,无须提供以上税收明文件和社保证明文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3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交对接证明文件或截图,无须提供以上财务证明文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情况表(自拟格式)或提供书面承诺。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5. 成功购买本纸质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缴纳的标书款,视为供应商已成功购买纸质磋商文件,符合本条款规定)

三、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6月29日至2023年7月6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湛江开发区乐山东路35号银隆广场A1708室

方式:详见“七、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7月1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湛江开发区乐山东路35号银隆广场A1708室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7月1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湛江开发区乐山东路35号银隆广场A170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自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7月4日止。

七、其他补充事宜

现场报名:供应商根据公告附件《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填写并加盖公章后,至湛江开发区乐山东路35号银隆广场A1708室获取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吴川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湛江市吴川市人民西路3号

联系方式:0759-55891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市招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产业园(北区)松坪山新西路1号天元综合楼205

联系方式:0759-33302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先生

电话:0759-3330203

发布人:深圳市招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年6月29日


附件: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