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资讯

2023年养老服务地铁广告宣传项目采购公告

时间:2023-09-27 17:19:03浏览次数:

项目概况

2023年养老服务地铁广告宣传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前往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0日14:30: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SDL-2023001

2、项目名称:2023年养老服务地铁广告宣传项目

3、预算金额:35.00万元

4、最高限价:35.00万元

5、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服务需求

备注

1

2023年养老服务地铁广告宣传项目

1.0

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以及《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原件备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显示有效,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cgzx.sz.gov.cn/)(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显示有效即可,无需投标人提供);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3.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8供应商经营范围需体现广告服务的内容,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截图并加盖公章。

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www.zfcg.sz.gov.cn)等3个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9月27日至2023年10月9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威大科技园A座205。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或线上获取,请各供应商办理汇款手续后,通过邮件发送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资格要求中的其他资质文件、汇款单及《投标报名登记表》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623014314@qq.com,邮件主题:供应商名+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开户行:招商银行深圳蛇口支行;账户名称:深圳市招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811281137310001)。《投标报名登记表》获取地址:深圳市招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https://www.szzspm.com/index.php)-招标公告附件下载

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0月10日14:30:00(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威大科技园A座205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下投标,采用纸质投标文件。

2、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请投标人于截标5日前提出,并将书面文件原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逾期不受理。如有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截标3日前将澄清或修补、答疑情况在相关网站公布,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因疏忽,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相关的澄清或修补、答疑情况,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需对采购文件进行质疑的,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网下向我公司递交书面质疑函。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网下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3、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szggzy.com/);

(2)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s://www.szzspm.com/index.php)。

4、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相关信息

名    称:深圳市社会福利服务指导中心

地    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1340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0755-258391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招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威大科技园A座205

联系方式:林工/135300104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工

电 话:13530010404

邮  箱:623014314@qq.com

 

深圳市招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27日

投标报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