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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皱巴巴”的深圳监理,路在何方?

时间:2020-10-14 07:03:30浏览次数:

重行政处罚,轻规范建设,监理行业越做越弱
“皱巴巴”的深圳监理,路在何方?
罗曼·罗楠
2013年8月1日、2日,深圳中海监理连续两天收到了来自市住建局的罚单,对其予以罚款人民币3万元整及红色警示3个月的处罚。一石激起千层浪,深圳市监理工程师协会负责人及众多监理企业对此处罚的合法合理性、监理行业的现状及困境等热议纷纷。中海监理被罚过重,深圳监理行业陷入生存及发展困境,成为受访人士的核心观点。
定位不清,质量安全责任被放大
深圳监理行业越做越弱的现状亟需改变 
  
中海监理被罚人民币3万元整及红色警示3个月是否合理,是业内态度最一致的。协会相关负责人及众多资深从业人士均认为:“监理企业应该有担当,中海监理在这次质量事故中是有责任,但不至于这么大。”
政府对工程监理的定位不清晰,监理企业的质量安全责任被放大,是众多受访人士非常相似的看法。
在相关的条例中,建设工程监理的定义是:“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众多业内人士表示,作为参与工程建设的五方责任主体(包括: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监理)之一,监理与勘察、设计同为建设(业主)方提供技术服务,只不过勘察、设计的服务成果是报告和图纸等技术文件,而监理服务则是对施工方生产建筑产品的程序进行管理和控制,约束其符合技术文件和规范要求,监理服务的成果体现在其服务的过程及所收集的信息记录上,而施工方才是建筑产品实体的生产者和供应商,产品实体的质量是靠生产者认真努力来实现,不是通过加强监督就能够确保。监督工程建设五方责任主体均能守法是政府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监督机构的职责,不可能透过提供服务给建设方的监理企业来实现对建筑产品的主体(生产商和施工方)的执法职能。利用自己手中的公权力来强制实现上述目的,实际上违反了客观规律,扰乱了市场各方的合约关系,在建筑产品的生产过程中,一旦出现质量安全事件,将监理方与施工方归为等同的责任主体来重罚,这种主次颠倒的责罚难免有转移公众注意力、减轻政府主管部门的执法责任之嫌,难以服众。

以罚代管,本地企业难以做大做强

同时,自2009年以来,作为政府主管部门的市住建局每年以“通知”的形式发布“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整治措施(或行动)”,备受争议。
首先,重处罚,轻鼓励,无扶持。工程监理企业在重多整治措施之下,如履薄冰,艰难经营,人员待遇低,责任大,考证难,还要遭遇处罚,导致普遍对行业发展前景失去信心,优秀人才大量流失。
其次,以通知的形式制定罚则,主观上是为了严格整顿市场,重罚违规者,而实际执行效果却是公务人员权力放大,为执法者提供了寻租机会。
再次,重罚之下效果甚微。执行比其它城市更严厉的管控措施,是否因此而减少了事故发生的频率及大小?答案显而易见,继2007年11月3日碧水龙庭塔吊坠落致3人死亡后,2009年“12·28事件”宝安福永发生凤凰花苑塔吊倾覆的6死1伤事故,2010年南山汉京峰景苑工程安全事故9死1伤,2011年5月8日深圳地铁大新站工地事故2死4伤,2012年7月3日深南路中电投资综合楼脚手架坍塌事故1死4伤……
值得深思的是,在事故面前,工程监理所面临的处罚几乎与施工单位相当,而在正面的鼓励扶持政策上,却无此殊荣。如施工单位获鲁班奖则可获得相当规模的政府投资项目以资奖励,而监理方却只能眼巴巴望洋兴叹。只罚不奖,有辱无荣,成为行业无法绕开的怪圈。
内忧外患,本地企业竞争环境恶劣
此外,行业生存和竞争环境恶劣,成为监理企业一大难题。
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深圳建筑市场有着与这座城市高度匹配的开放和包容性,外地的工程监理企业在深圳招揽业务享受比深圳本地企业有过之而无不及的优势。深圳本地监理企业叫苦不迭。
深圳缺乏如其它城市建立的建筑市场“诚信管理体系”,只认自己的“红黄牌”法则。积极参与市场活动的本地监理企业,受到“红黄牌”处罚的几率加大,一旦被罚红牌,则无法投标,公司将蒙受巨大损失。而外地企业轻松游离于处罚之外,他们大多挂靠在某个监理公司,一年只在深圳接2-3个项目,即使被罚红牌只需另寻挂靠即可,对其运营并无实质影响。
对深圳税收无任何贡献的外地监理企业,在深圳却如大鹏展翅风生水起(工程监理行业实行税收总部缴纳制,税收交给监理企业总部所在地)——大运工程,无一家深圳本地监理企业参与;投资几千亿元的地铁工程建设到了第三期,才终于在25家监理商中偶见1-2家本地企业。
相关条例规定的“业必归会”,在深圳监理行业也形同虚设。目前在深圳市住建局备案的外地监理企业共有27家,游离在外活跃接单的外地企业有30多家;加入市监理工程师协会的21家外地企业中,有十余家是在今年承接了地铁工程后才“姗姗”加入。而深圳市政府工程的两大管理机构——建筑工务署和地铁集团,被指“看不起深圳本地监理企业,始终认为本地企业能力不够,无相关经验,因此在设定招标条件时一早将本地企业排除在外”。除此之外,深圳人骄傲的“城市名片”,如:地王、京基100、平安大厦(660米高),华润总部大厦(550米),中海油大厦等,工程监理商皆非深圳本地企业,令人唏嘘不已。
貌似饱满,其实“皱巴巴”的深圳监理,为何从先进变后进?是他们身处的土壤,反观出“皱巴巴”的现实,还是自身问题,导致后劲不足,失去过去一飞冲天的动力?行业无发展,工作无激情的深圳监理企业,路在何方?政府主管部门如何看待和定位此行业?有何具体举措引导扶持行业发展?本报将继续跟踪报道
本文来源:深圳市监理工程师协会
发布日期:2013-10-25